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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重慶9月16日電 (唐楓)記者16日從重慶市工商局獲悉,按照國務院頒佈的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及國家工商總局出台的5部配套規章,企業年報公示系統將於10月1日起正式上線運行。
  《條例》及配套規章規定:企業、農民專業合作社、個體工商戶應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送報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。其目的是保障公平競爭,促進企業誠信自律,強化企業信用約束,維護交易安全,擴大社會監督。
  據重慶市工商局副局長帥宗見介紹,企業需公示年報信息和即使信息兩類,主要包括企業通信地址、郵政編碼、聯繫電話、電子郵箱等信息;企業開業、歇業、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;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、網址等。
  針對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,應公示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,生產經營信息,資產狀況信息,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、網址以及聯繫方式信息等。
  對企業不按規定報送和公示年度報告和即時性信息的,或者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,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,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司系統向社會公示。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,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,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。
  由於《條例》及配套規章出台時間較晚,現規定2013年度報告的報送時間被定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,2014年度報告的報送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。
  此外,重慶市工商局為了拓展年報渠道,正在開發手機年報系統APP。屆時重慶市所有市場主體均可通過智能手機,是用該系統進行年報工作。  (原標題:重慶市工商局:企業年報公示系統將於10月1日上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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